1、远视,几乎用不到眼镜,除了补光镜,再一副内聚镜即可。
还有一类视力患者,一眼近视相,另一眼远视相“这是不同屈光的视力,又称阴阳眼”,远视眼训练需给予变相,在变相过程,再加一副眼镜,等待变相眼“远视眼配‘补光镜’”近视眼配‘抑制镜’(已经近视的眼,让其短暂废弃不用,同时抑制眼轴)以求远视眼变相。
2、近视的复健,则非常的复杂,应需考虑如下问题:
(1)临床上传统配镜做错很多事,当事人经错误验光,戴错眼镜,极化近视,恶化视力。
(2)近视当事人,一直经错误验光,配戴极化的眼镜。只要有调节性近视,因看近用眼而发生,就认为必须再高配度数,本人如此认为,家长也如此认为,这已构成传统视光配镜相关人群的‘共识’。
亮目视光配镜,首先进行对近视患者错误理念的校正讲解,明视问题的沟通,复健观念的教育,是复健工作者,临床上必要的工作。尤其配合验光,摘换眼镜时,务必坚持眼球生理配镜的原则与教育。
(3)近视者,一般有三种度数,“轴性近视度数、调节性近视度数、集合度数”,除“轴性近视度数”外:
还有调节性近视度数,是近期发生的,每次配戴眼镜前,务必减除-0.50D(配合瞳孔忍受度)。
若把“调节性近视度数”,配上眼镜,让眼睛长期接受,则必然会发生“调节×时间=集合”,就变成集合度数,且从此“恶性循环”,一直把‘近看书’造成的调节性近视度数,变成集合度数,则‘眼镜’就必然一直加高度数,这就是目前小孩配镜过程一直恶化视力的道理。
(4)集合度数,是不该有的度数,必需训练减除。
(5)两眼不等视,劣势眼所配度数,毫无明视机会“因为大脑皮质只选优势眼的图像”,若一再为求劣势眼有用眼机会,只会“过矫高配,而会恶化此眼”,就算过矫有用它的机会,则另一眼必然会从优势眼,废弃不用,变成劣势眼“因两眼不等视,不可能大脑使用两眼不同相片”。最后,还是使用单眼,所以劣势眼过矫是毫无意义的。
※临床上,让眼科医师或视光师,感觉过矫可以对劣势眼有救助效果,是在如下状况:
·劣势眼是色感优势,屈光劣势时,过矫就会发生“优劣势互换”。
·一眼近视,一眼远视,不同相时,过矫也会发生“优劣势互换”。
·双眼“轴性近视相差不大”时,错误的过矫也会发生“优劣势互换”,尤其“轴性近视”的不等视是发生在“两者之间的落差,一在角膜,一在玻璃体”,因角膜没有集合,只有调节,而玻璃体则调节、集合均有之。所以,在角膜所形成的不等,过矫会形成“优劣势互换”。
亮目视光认为,过矫配镜还是使用单眼,只是优劣势互换而已,但必须付出高配度数的代价。按眼球生理方法配镜尽量求得双眼平衡。